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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0-03-20 13:46:37文/宋则贤

2020年山西招生政策主要变化集中体现在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下面是具体政策,供参考。

2020年山西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严格落实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政策

各市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公办民办比例适度合理、高中办学条件全面达标的要求,科学确定普通高中总体招生规模和分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三、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得跨县域招生;未超过的且确需跨县域招生的,必须经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且不得跨市域招生。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市招生。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市或县建立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平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员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明确随机派位由市或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派位摇出序号,按序号录取,对因未报到产生的学位空缺,按序号递补录取。报名摇号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五、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民办摇号和公办学校首次录取结果出来后,对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根据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依照公办录取规则进行二次录取,确保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能在公办学校入学,防止学生辍学。

六、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七、严格落实市县责任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保持区域内中小学招生总量与适龄人口数(含居住证)大体相当,坚决防止抢挖生源、破坏区域教育生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八、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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