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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上册政治知识点整理归纳

2019-12-12 11:15:00文/陶凯月

准初一生在开学的时候要快人一步,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七年级上册政治知识点,可以趁着有时间先将知识点学习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七年级上册政治知识点整理归纳

一、中学时代

1、中学时代在成长中有什么样的意义?

①成长中的每个阶段都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中学时代是人生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为我们的一生奠定重要基础。

②中学时代见证着一个人从少年到青年的生命进阶,

③中学生活,对我们来说意味着新的机会和可能,也意味着新的目标和挑战。这些都是生命馈赠给我们的成长礼物。

2、为什么说中学时代是成长的礼物?

①中学生活为我们提供了发展自我的多种机会。

②进入中学,新的目标和要求激发着我们的潜能,激励着我们不断实现自我超越

③我们有机会改变在父母、老师和同学心目中那些不够完美的形象,重新塑造一个“我”。

3、21世纪我们需要学会什么?

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等四种学习将是每个人一生中的知识支柱。2010年增加三个新的支柱:学会学习、学会变革、学会成长。

4、少年的梦想的意义。

①少年的梦想,是人类天真无邪、美丽可爱的愿望。人类需要这样的梦想,因为有了这样的梦想,才能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②少年的梦想,与个人的人生目标紧密相连。明确的人生目标,犹如灯塔,能够帮助我们在茫茫大海中找到前进的方向。

③少年的梦想,与时代的脉搏紧密相连,与中国梦密不可分。

二、珍爱生命

1、生命为什么需要相互关爱?(为什么要尊重地球上其他生命?)

答:①地球上的生命丰富多彩,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②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生命的脆弱需要我们关爱生命。

③每种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生命间共生共存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关爱生命。

2、人的生命独特性表现在那些方面?

答(1)人的生命独特性突出表现在:与其他生命相比,人类的生命最具有智慧。

(2)更多地表现在:人的个性品质、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和途径的多样性。

3、如何让生命之花绽放

答:①永不放弃生的希望;②肯定生命,尊重生命。③提升生命的价值。

4、紧急情况下的求生知识?

答:遇火灾:用灭火器扑灭小火灾;火小则用湿毛巾捂口鼻,逃离现场,拨打119火警电话;大声呼救;滑绳自救,缓降逃生。

遇到溺水者:向旁人呼救;投救生圈、长杆、木板救人;会游的可从后方出手救援

5、如何实现人生的意义,提升生命的价值?

答:实现人生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要脚踏实地,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生命的意义在于对社会的贡献,我们要珍爱生命,为社会多做贡献;树立崇高理想,努力学习,掌握本领报效祖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帮助他人;勇敢面对挫折,不抛弃不放弃。

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公民的基本义务:①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②义务具有强制性。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很多,由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部分,是构成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的基础。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③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前提,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基础。只有在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和实现。

四、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1)含义:公民的名誉和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具体包含: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肖像权:(1)含义: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3)侵犯肖像权的表现: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3、姓名权:(1)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3)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

4、荣誉权:(1)含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5、名誉权:(1)含义: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侵害名誉权的表现:①侮辱:公然谩骂他人,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②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

(4)后果: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6、隐私权:

(1)含义: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侵犯隐私权是违法行为。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法律的要求。侵犯他人隐私,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①有法可依,就是要求国家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完备的法律,使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重要性)

②有法必依,就是要求任何和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重要性)

③执法必严,就是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原则和程序办事。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重要性)

④违法必究,就是要求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重要性)

3.青少年怎样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青少年怎样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

认真学法,对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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