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特长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2.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0日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办法,同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备案。
3.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查看更多【海南中考分数线】内容海南农垦高级中学:临高县605分,海南省594分,单列计划642分。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716/767分。
海南省国兴中学769分,海南省农垦中学810分,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827分,海南华侨中学785分,海口实验中学819分。
2022年海南省国兴中学分数线771分,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数线789分,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分数线702分。
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9个少数民族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