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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是谁提出来的

2020-09-13 13:20:27文/陶凯月

土地制度是秦始皇提出的,在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下的一道命令:“使黔首自实田。”历史上关于秦朝的土地制度的记载很少。以至于史学界至今还在争论秦朝到底实行的是何种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谁提出来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经济基础。在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下的一道命令:“使黔首自实田。”这一句话能提供的信息太少了,以至于史学界至今还在争论秦朝到底实行的是何种土地制度。一种观点认为,这句话表明秦朝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认为秦朝实行的是高度的土地国有制。

要想知道秦国土地制度的概况,只在一句“使黔首自实田”上争论,想必很难争论出所以然来。秦朝的土地制度,必然来源于秦国,而秦国的土地制度若是值得继承,必然是来自于商鞅变法。因此,我们就从商鞅变法中关于土地制度的法令来推论秦朝究竟实行的是何种土地制度。

商鞅变法时秦国的土地制度是国有制的可能性较大。他将国有土地分配给农民,使农民拥有使用权,不再被贵族剥削,直接将税收交给国家。这才应当是商鞅变法时施行的土地政策,它可以大大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只有这样理解,才能解释秦国的快速富强之谜。

大面积授田,推行休耕制。秦朝法令中规定,每个成年农民由国家授田“小亩五百”,当时的五百小亩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四十多亩。以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即使一个最优秀的农民也是无法耕种如此多的土地的。但秦国地广人稀,为了更好地利用地力,政府将如此多的土地授予农民,是为了让农民实行休耕,从而增加粮食的产量。

种地亦有爵位。秦律规定,杀敌有功,可得军功爵,这就使得大多数秦人愿意出征。同理,为了使农民乐于耕种,秦律做出了类似的规定:如果从事农业生产者收获了较多的粮食,就可以免除其徭役,每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以得到一级爵位。相反,那些完不成应收粮食数量的人,就要全家为奴,到官府服役。

从以上的措施来看,秦国通过一系列的法令,合理地开发了本国的土地资源,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这些法规的推行,使秦一跃成为国富兵强的大国,为秦国最终灭六国、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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