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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考改革招生大变化:等第录取改为分数录取

2021-11-28 09:07:41文/张雪娇

株洲中考改革后,高中招生有了很大变化,下面和初三网小编一起看一下吧。

株洲中考改革招生大变化:等第录取改为分数录取

株洲中考招生新引用“赋分制”

株洲中考改革后普通高中常规招生采用“学业等第入围,综合成绩录取”的办法。

学业等第入围标准: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按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25%、32%、24%、10%、8%、1%,凡出现E等及以下等第的学生,不得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按照原始成绩分别单独划等;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与生物四门学科合并为综合Ⅰ,物理、化学合并为综合Ⅱ,综合Ⅰ与综合Ⅱ按实得原始总分划等。

普通学生总分为850分,指标生总分为870分: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以实得原始分计入。

△综合Ⅰ和综合Ⅱ,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分别分成26等赋分。综合Ⅰ最高赋分为200分,最低赋分为100分;综合Ⅱ最高赋分为150分,最低赋分为50分。

△株洲中考体育与健康原始分为50分,以实得原始分计入。

△综合素质评价分维度分等第计分,每个维度最高分4分,其中,A等4分,B等3分,C等2分,D等1分,最高总分为20分。2017年入学的初一新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纳入指标生录取总分计分,随着条件成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逐步纳入常规招生录取总分计分。

普通高中学校常规招生录取时,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按照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人选,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再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数进行甄别。

株洲中考坚持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录取

△自主招生。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自主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专业生招生。为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株洲中考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提出“体育艺术专业生”招生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专业生招生设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关维度等第要求。

△指标生招生。省级及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分配到招生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指标生招生设定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

△直升生招生。初高中教育集团内学校实施直升生招生。直升生招生计划包括集团内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和单列的集团内直升生招生计划,单列的集团内直升生招生计划不超过高中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

值得注意的是,株洲中考任何形式的普通高中招生,都要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要求:(1)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招收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中含两个及以上“C等”等第的学生。(2)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考查科目不合格的学生和学科学业考试成绩中含“E等”及以下等第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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