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当前位置:

  • 热门地区:
  • 选择地区:
  • ×
当前位置: 初三网 > 中考资讯 > 正文

2018小学入学新规定 有哪些重大的变化

2018-08-15 16:46:04文/王蕊

中小学新生入学一些新规定,下面初三网小编就大家整理一下2018小学入学新规定,仅供参考。

2018小学入学新规定 有哪些重大的变化

小学新生报道问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差几天都不可以,以孩子户口本本上登记的为准,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而且西安市实行电子学籍,一人一学籍,终身不变,提前入学是不被允许的。

其中,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至于西安小学的报名时间,通常来说,照以往的经验西安市六城区报名时间一般为5月下旬进行,具体各小学报名时间不一样。

新生一年级报名时,除孩子要到场以外,一般还需携带孩子父母亲的产权证、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具体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进行!

新生学区问题

对于家长有多处住房,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3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的,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对于不想让孩子在本学区上学的家长,按照规定,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以外的学校借读的学生,也应先在学生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施教区办理正常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借读填表时一定要注明借读年限。

明确中小学招生入学: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对象”

今年的文件在“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时对中小学招生入学优抚对象给予明确说明,内容如下:“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就是初三网整理的2018小学入学新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查看更多【中考资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