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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伊春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4-04-26 09:08:34文/宋艳平

2024年伊春中考招生具有伊春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学生或户籍为伊春久居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全市8所普通高中均可报考,分别是伊春市第一中学、友好区第三中学、铁力市第一中学、南岔县高级中学、伊美区第二中学、铁力市马永顺中学等。

2024年伊春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4年伊春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具有伊春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学生或户籍为伊春久居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全市8所普通高中均可报考,分别是伊春市第一中学、友好区第三中学、铁力市第一中学、南岔县高级中学、伊美区第二中学、铁力市马永顺中学、嘉荫县第一中学、金林区第四中学;同时,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鹤岗市一中)、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省实验中学)也面向全市招生。

2024年伊春中考享受政策加分

(1)伊春中考招生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加10分,其他少数民族加5分。

(2)伊春中考招生归侨、归侨子女及华侨子女加5分。参照《2016年三侨生办理身份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侨发〔2016〕1号)执行。

(3)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印发伊春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的通知》(伊教联规〔2019〕1号)要求执行。

(4)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5)依据《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以上伊春中考招生加分以最高一项为准,不重复加分。除此以外,取消任何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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