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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公平理论的人是

2023-02-09 13:14:42文/陈宇航

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于1965年提出。约翰·斯塔西·亚当斯是美国管理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著名的行为学教授,他通过社会比较来探讨个人所作的贡献与所得奖酬之间的平衡关系,着重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正性及其对员工士气的影响。

提出公平理论的人是

公平理论的基本内容:

1、公平理论是过程型激励理论的一种,它主要从社会比较角度研究激励的心理过程。

2、该理论认为,在职业流动性很高的社会中,一个组织若要吸引现有职工继续留在本组织中,或者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本组织,至少必须做到贡献(个人付出的努力或投入)与诱因(个人所得的报酬或奖励)相平衡。

但人们在缺乏评价其得到的报酬和付出的努力是否相当的客观标准情况下,常常是将其付出和所得的比率与他人的付出和所得的比率进行比较,以此衡量其得到的报酬是否公平。

3、由于人们借以做比较的标准是个人选定的,所以对公平与否的感觉实际上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人们在做公平比较之时,通常会出现过高估计自己所付出的投入和他人所得到的报酬,这样个人就更容易感到不公平。

因此,积极的做法是领导对客观上确已存在的差别予以公开,同时向员工解释清楚差别的原因,以此引导人们朝领导所希望的方向付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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