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当前位置:

  • 热门地区:
  • 选择地区:
  • ×
当前位置: 初三网 > 江苏中考 > 江苏中考报考 > 江苏中考招生 > 正文

2018年江苏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

2018-03-16 15:36:18文/王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下面初三网小编就为大家来整理一下2018年江苏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仅供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8年江苏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

推进招生录取改革

1.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统筹工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做到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2.坚持指标生分配制度

完善热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情况,按不低于70%的比例将热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要采取指标生优先录取、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有效措施,保证指标数量总体完成,引导初中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3.严格自主招生政策

根据高中学校的类型和特色,给予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高中学校严格规定自主招生的原则、程序和录取标准。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经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自主招生的方案、程序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招生管理

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各设区市要合理设置加分项目及其分值,保持中考加分政策与高考加分政策基本一致。每年考试招生前,各设区市将本地招考政策中的加分项目、分值、范围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违规招生。各地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明确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合理确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结果运用

学业水平考试应根据考试科目和内容的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形式,具体包括地方组织的纸笔考试(开卷或闭卷),计算机考试(机上作答或人机对话),现场测试,作品或成果鉴定(个人作品、成果或小组作品、成果);学校组织的过程性测试或考查等。

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应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成绩呈现方式,包括原始分数、考试等级、合格与不合格等。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设区市根据课程教学改革要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方案的整体设计自行确定。要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合理使用测评结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江苏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查看更多【江苏中考招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