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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咸宁中考招生计划公布

2018-02-22 14:31:06文/王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面,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2018年咸宁中考招生计划公布一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8年咸宁中考招生计划公布

计划下达

进一步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比例大体相当。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级示范高中、其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下达,其中民办高中招生计划与年审结果挂钩单独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特长生计划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普遍高中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3%的比例,并纳入各校的招生总计划,其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全市总量不超过招生计划5%)。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测试由录取学校自行组织,市县考试机构负责监督;测试合格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分配生计划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省示范高中须将一定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市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计划应依据省市要求逐步提高,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50%。

综合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其结果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家长针对性引导和学生及家长选择等参考。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按照“写实记录”、“学期评价”和“毕业评定”等板块,从“公民素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从2020年秋季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录取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咸宁中考招生计划公布,仅供大家参考,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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