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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通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

2018-01-21 15:46:38文/赵妍妍

为了帮助南通市中考考生更好的了解高中录取的内容,小编整理了2018南通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内容,同时小编也将介绍一些其他关于中考自主招生的内容。

2018南通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

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要继续确定推荐生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实名推荐。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市区由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文件。

符合条件的课程基地学校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可确定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当地自主招收与基地课程实施直接相关的特长生以及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特长生的招生与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制定招生章程,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公布,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主招生。

职业类学校录取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实行注册招生。

第三批次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中考考生在输入或修改报名信息完成后,须点击“临时保存”按钮临时保存输入或修改的报名信息。对于临时保存的报名信息,中考考生可重复上网修改。

2、中考考生确认报名信息不再改动时,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报名信息。对于确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中考考生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默认中考考生临时保存的信息为报名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8南通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内容,同时小编也整理了关于网上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职业类学校录取的内容,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对中考考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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