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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源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2017-12-12 14:42:04文/王蕊

每年中考都是有一些可以加分的政策,很多考生都不太了解河源市的中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那么2017年河源中考加分政策是什么?下面,初三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初2017年河源中考加分政策公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7年河源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哪些项目可以加分

加分录取和照顾录取若干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下列各类河源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每生只照顾最高分值的一项):

按《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按《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要求,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

按市人民政府《颁发清远市农村独生女和纯二女结扎家庭奖励优惠办法》要求,对符合奖励条件、落实了节育措施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报考市、县级中学时加10分投档录取。

操作办法

1. 凡符合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必须在录取前经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初审,统一报各县(区)教育局复核。考生如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只取最高值计入总分录取,不累加计算。

2. 符合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的名单于5月上旬前在本校及县(区)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结束后,各县(区)招生办(中招办)于加分考生名单录入省中招服务平台,逾期不给予办理。将《河源市2017年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河源中考加分政策公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可以继续关注本站!2017年河源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学霸如何安排学习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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