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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萍乡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

2017-11-20 13:11:13文/王蕊

中考正在紧张的筹备当中,很多考生都想知道今年的萍乡中考加分政策是怎样制定的。那么,一起看一下2017年萍乡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仅供中考生参考。

2017年萍乡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 中考减分政策有哪些

1.体艺竞赛优惠中考加分项目及标准

参加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省、市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单项前3名和集体项目前3名取3人)。省市级优惠加分具体项目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5〕23号)、《关于萍乡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萍教体艺字〔2015〕19号)。

参加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省、市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个人单项前3名和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取6人)。具体竞赛项目参照《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上述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学生还必须提供参赛场次表原件,或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其优惠加分的标准为:

获奖类型一等奖(艺术项目即为第一名)二等奖(艺术项目即为第二名)三等奖(艺术项目即为第三名)
省级竞赛555
市级竞赛333

2.青少年科技竞赛优惠加分项目及标准

全国、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江西省中小学机器人竞赛活动)。

其优惠加分的标准为:

获奖类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级(含)以上竞赛555

3.其他优惠中考加分政策

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计生对象子女加分名单由县(区)计生委、中招办联合审核后报市计生委,由市计生委汇总名单后报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加分资格的应届初中生,由各校组织审查,将其获奖种类、加分标准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各校携带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清晰影印件,报县、市中招办进行审核(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凡弄虚作假,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区)中招办须在5月28日前报市中招办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加分。

4.往届中考生减分

往届生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参加重点高中录取时总分减少15分投档。对审定为往届生的学生名单,学校要在中考报名前通知本人和学生家长,并告之此政策。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萍乡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可以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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