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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省高中课改最新消息

2020-08-11 08:59:07文/董玉莹

教育厅印发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就吉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详情请看下文。

吉林省高中课改最新消息

课程设置

(一)学制与课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可分为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个学段为10周。

3.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1.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科目安排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1.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2.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3.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4.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5.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

6.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四)毕业学分要求

1.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课程实施建议

(一)合理制订课程实施规划

1.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本指导意见中的课程学分结构表、课程安排指导表是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制订课程实施规划的基本依据。

2.学校要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科目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要开足规定的课时,如果确有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3.学校要开全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要开设选修课程的模块,为学生自由选择课程提供保障。各学校应科学、均衡安排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正确引导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特长以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选课;创造条件赋予学生充分的课程选择权,尊重学生的课程选择,不得强制学生确定选学科目。

4.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学生多样化需求,积极开设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体现办学特色。学校要加强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要重视劳动教育,统筹开展好生产性、服务性和创造性劳动,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二)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1.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要明确指导机构,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进行指导。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正确地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2.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规范选课指导的工作程序,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导师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

(三)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

1.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倡导自我反思与同伴合作,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各级教研部门要提升教研服务品质,深入基层学校,重视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的落实工作,开展教材、教学和考试评价的研究、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做好教研的专业引领和专业支持。

3.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管理规范,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

4.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学校要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设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为走班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要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根据课程设置和选课情况合理安排走班,要确保稳定的教学环境。

(四)充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

1.学校要统筹各方力量,创设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开发课程实施所需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

2.课程资源可以由学校独立或联合开发,鼓励跨校、跨区域协作,提倡共建共享。

3.学校要系统规划校内外课程资源的使用,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五)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1.学校内评价或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以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要优化考试内容,突出立德树人导向,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

2.学校要具体实施《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

(六)严格学分认定与管理

1.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

2.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转学学生在原学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可转为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

(七)加强课程实施的条件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校提供必备的条件和保障,协调好师资培训、人事编制、经费投入、设施设备配置等,做好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培训、解读和宣传工作,为课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加强课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

1.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注重发挥课程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中的作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依据本指导意见做好课程实施规划,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课程实施监管,要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学校的课程实施规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开展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2.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要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各地区要协助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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